广州378户“僵尸企业”拟3年内出清重组
“四个一批”分类处置
“僵尸企业”分为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方案》显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广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共378户。其中,关停企业280户,涉及资产98亿元、负债112亿元,在职职工789人、退休人员4559人;特困企业98户,涉及资产107亿元、负债116亿元,在职职工5898人、退休人员6758人。
根据关停企业和特困企业的不同类别,《方案》采取“四个一批”的方式,加快出清重组。对于关停企业,将采取兼并重组一批、工商注销一批、关闭破产一批、托管处置一批的方式处置。对于特困企业,将采取兼并重组盘活一批、资本运营做实一批、创新发展提升一批、关闭破产退出一批的方式处置。
《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根据“僵尸企业”的报表和资产的实际情况,通过重组、拍卖、置换或协议等方式进行处置。为提高处置效率和效益,可集中托管到省、市产权托管平台。
鼓励职工购买资产
广州将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方案》提出,除因集团战略发展确需保留或置入其他市属国企主业外,与集团主业配套不紧密、缺乏行业竞争优势、无法有效发挥国有资本作用的非主业企业,可通过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多种形式由社会资本控股经营。
同时,鼓励特困企业的职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原企业经评估后的资产或净资产(带负债)。
广州还将设立专项基金推动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方案》鼓励市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积极参与,通过联合社会资本牵头设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专项基金等方式,推进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