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设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广州市财政出资5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十条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着力建构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价和贷款体系。
根据《措施》,除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还将建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打通政务网、金融城域网与互联网的信息交互,实现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查询、信用评级、网上申贷以及融资供需信息发布、撮合跟进。并以此平台为基础,建立广州中小微企业信用大数据,鼓励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创新,选择金融服务机构试点开展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逐步构建起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补助方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应用信用评级结果,试点金融机构根据信用评级结果相应给予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额度。
此外,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遴选多家金融机构设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对中小微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或质押融资。实行融资租赁设备产品目录制管理,对首次开展租赁目录中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小微企业,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