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所有的事情如果做的时候,最好你一个人开头先做,哪怕你先做一个月。比如做一件事情,成立一家公司,干一件事情,你先自己做一个月、两个月,做的时间越长越好。如果一个公司有几个合伙一起也可以,在合伙的时候已经明白这些朋友,这些兄长、或者是很厉害的角色。对于我来说,如果是我跟这些朋友一起合伙创业的话,最后一定会出问题,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在大学的时候,徐小平是我大学文化部长,王强是我大学的班长,他们一直认为他们从才华到眼光到能力都远远高于我之上,后来我为什么变成一个头?重要的原因其实不像电影中写得那样我们三个是一起干起来的。而现实中间我已经自己先干了五年。我是从1991年从北大出来,干到1993年成立新东方,1993年到1995年,1995年年底才到国外找到这些朋友,那个时候我知道,如果我要再干下去的话,必须要有一帮能人和我一起干。我也估量了,通过我这五年的努力,在中国创业能力方面比我大学这帮朋友强,但是这些朋友在某些方面,包括他们的英语水平、对于西方的文化了解一定比我强,所以这是良好的结合。
我们合伙的时候通常想的比较简单,我们三个人一起合伙,一个人拿33%的股份,合起来变成100%,我们一起发财。一年以后,你会发现有的人干的活多,有的人干的活少,这个时候怎么办?这个时候你一定要有一个机制,必须要有一整套考评机制,说明这些合伙人和合伙之外的人,到底怎么确认他们的业绩。
对于我来说,我在这个方面,最后新东方也是出了比较大的问题的。因为新东方刚开始所谓的合伙,其实就是包产到户,我只是把新东方分成几个板块,比如王强干口语,徐小平干出国咨询,我来干考试。最后就是我拿我的钱,他拿他的钱,都是在新东方下干,这是一个非常松散的合伙制。把一个松散的合伙制度变成一个非常严格股份制结构的时候要合在一起干,最后出问题了。第一,到底谁占多少股份?这个东西到最后新东方为了占多少股份的问题,每个人确实花了很大的力气,因为除了王强和徐小平以外还有很多其他重要的人。最后我们划分了原始股东,我们划分了11个人,但这11个人拿多少股份,是一个大问题。我们按照对于过去大家在这个领域当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但是到底谁贡献大,谁贡献小?确实花了不少的力气,当然最后还是分配完毕了,因为大家都要东西往前推动。
合伙人在一起,大家平起平坐,很容易出现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规范,大家互相抢的是面子,而不是抢着该怎么做事情的问题。这些种种问题,到最后大概花了4年的时间才解决掉。当然解决到最后的结果是好的,我们变成了一个确确实实的股份制公司。当时我已经意识到了,如果这些人在内部打的话,最后会干没掉了,因为合伙人之间形成一个封闭系统,把其他有才能的人排除掉,所有的利益都先占了,其他有才能的人进来没有利益。所以当时分股份的时候我比较聪明,因为他们给我分了55%的股份,我也是值得的。说到分股份,我也要纠正电影中分股份的插曲。电影中成东青一个人,没有为新梦想做什么事情,完全在两个朋友帮助下做起来的,最后在办公室自说自话分股份,给自己分了51%,另外一个是25%、24%,这样股份就分完了。如果真出现电影中这样的场合,这个合伙制当天就会散架,因为占股份是多少,是根据人的贡献来的,而不是某一个人自说自话就自己分了,除非这个老板是100%股份是自己的。
其实新东方在分股份之前100%都是我自己的,分股份的时候,新东方的净资产有1亿人民币,因为这1亿人民币都是我的投入,他们真的没有投。如果把股份分给他们,无论如何把这个钱给我吧。比如你拿10%,给我1000万,很正常,这是原始股价,但是这帮小股东联合起来跟我说,俞敏洪,我们股份是要的,要钱没有的,如果你不给我们股份,我们就要走了,然后只能送了,把股份送了。当时所有利润拿走的,坦率来说就我自己的一个人利润放在新东方进行发展,其他人的利润每分钱都拿回去了,现在合伙以后目标是要做大、要上市,假如原来一年可以拿回去200万,现在利润一年只能拿50万回去了,大家突然发现收入减少了之后,他们觉得生活过不下去了,所以就说利润也继续分,公司也要发展,那拿什么发展,没有什么发展了,所以要把利润按在公司,大家又产生了强烈的不满,因为大家觉得要把钱分走。
后来又出现了利润分配的矛盾,到最后他们想想,新东方打架了两三年,好像股份也挺不值钱的,我说你们觉得不值钱,可以把股份还给我,他们说还不行,你要想把股份收回去,要出钱。后来讨论多少钱收,咱们原来净资产是1个亿,我还是以1个亿的价格回收,你们每1%的股份还给我,我给你们出100万,10%给你1000万,现金交易,你把股份分给我,我现金拍给你,为了这个事情,我还从朋友身边调了3000、4000万人民币,我自己的事情不够。结果,他们定完这个价以后,他们就不给我了股份,他们说,反正已经定价了,最后我们什么时候给你,你至少出100万的1%,股份就拿在手不放了。一直到上市,现在新东方每股1%值3个亿人民币左右。所以,中间会发生很多、很多这样你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但是在改革过程当中乱七八糟的事情。
在分股份的时候,我当时多了一个心眼,因为我被分到55%,这是大家讨论的结果,我比较大度拿出10%作为我代持股份,我自己拿着45%,为什么拿出10%?因为我知道新东方必须要有后来人,要有新的管理者进来才行,这个股份就是为新的股份留的。这10%留下相当于1000万股,新东方上市按照1亿股上市的,这1000万股最后出来以后,放在那儿,最后真的是吸引到了新东方第二代管理者,我和王强、徐小平三个是第一代管理者。
在上市的时候,我们给大家分50万股、100万股,甚至10万股就可以招到非常好的管理者,现在整个新东方第二个管理梯队,几乎都是那1000万股招进来的,现在留了一个发展空间。后来我们设计了一整套的对于再后来上市的管理者的发展空间,再上市就比较好办了,为什么?每年都有期权,我每年申请期权,发给能干的人,谁干的多,就发给谁,这些人就不断地能拿到新东方的股权。其实合伙制企业也好,或者创业也好,一开始要设立一个股权激励机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比如这部电影当中还有一个违反商业原则的事情,因为成东青不想上市,所以他为了不想上市希望拉一些合作者,就自说自话增发了30%的股份,给周围公司的合作者,这是违法行为,股份可以增发,但是必须取得全体股东的通过,没有任何一个人,哪怕你只有80%的股票都不能增发股份,必须要问小股东同意,因为增发是为了所有的人利益都好,为什么要增发股份,是因为我增发股份给有才能的人,是想把公司做好,绝对不是说不想上市,就更多的合作者,所以要增发股份,这是完全违反商业原则的,电影中这些东西都是有一些不太切合实际的东西。
实际要有这样一套机制,既可以合伙不散,也可以让内部干的人慢慢的在公司权利不断增加,这样就有一个比较稳定的机构。这是我的第二个启示。在现实中间,新东方在上市之前没有增发股份,因为我预留的10%正好在上市之前用完,上市以后就开放了公开的期权发放机制,也不再需要我再去重新内部增发股份。所以,在座的各位,如果大家在一起合伙的话,一定要有一个机制,先上来大家分好股份,紧接着设置一个对干得最多的人增发机制,后来我有几个大学同学,他们也合伙,我就帮他们设计了一套增发机制,他们到今天也没有打过架,因为每到年底的时候,就会根据谁干活干的多少来进行增发,比如其中有一个人刚开始占了40%左右的股份,现在已经稀释到了20%,因为他占了40%股份,除了投钱什么都没干。但是另外的人在那儿干,那每年就要增发,增发到最后,原来占的很少的,一个占到10%几的人,现在已经被增发到了30%几,因为整个公司作为CEO是他一直在干的。
第三个要素,一定是要根据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发展阶段运用不同的人。我刚开始做的时候,新东方我用的都是家族成员,家族成员很便宜,比如我的姐夫,我老婆的姐夫等等。我在用的过程中,当然没有什么所谓的现代化结构,但是非常好用,为什么?你财务都可以乱七八糟的,不需要监控你的财务,天天贪污你的钱,反正贪污也是贪污在自己家里。干活不用计算时间,因为都是家庭成员,但是,如果在这样的家族一直做下去的话就会出大问题,为什么?因为首先没有办法管,企业大了会引进很多外面的人,你家族成员都在里面干,最后结果是家族成员文化水平不够、管理经验不够,最后还到处乱插手,下面的人没有一个会有尊严感,你请来的不管是职业经理还是老师都会部分有尊严感,所以这是一个过程。从1995年以后,我就深刻意识到,家族成员再在新东方,会形成新东方的发展障碍,就是因为基于这个前提条件,我到国外把这些大学同学、中学同学招回来,他们一进来从才气上到能力上,都文化盖过了我的家族成员。所以,我的家族成员就只能退守一边。我是属于一个典型的见势打势,我自己要把家族成员赶不走,当时我老妈都在新东方,我老婆走就说要自杀给我看,我赶老婆的姐夫赶走,老婆说半年不跟你上床,我一想这个很有麻烦。但是,到最后的结果,我还必须让他们走,他们不走的话,新东方没有办法走下一步。最后我让我的大学、同学倒过来,要求我把企业带向正轨,第一步就是要把家族成员清理到。我借助了这些大学、中学同学的力量,把我的家族成员清理出了新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