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自来水价格计划调升,两个方案供比选。11月27日,广州市发改委在官网发布消息称,为完善自来水价格机制,助力建设节水型城市,拟在12月30日上午召开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12月7日18时前,市民可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申请参加听证,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
■采写:新快报记者 王彤
成本上升 净利润变成-1.86亿元
目前,广州市中心城区(包括越秀区、荔湾区、天河区、海珠区、黄埔区、白云区、大学城区域等)的供水服务由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下称“自来水公司”)提供。该公司反映,供应成本正逐步上升。根据企业会计报告,2.49元/立方米为2019年含税单位售水价格,年销售收入为32.63亿元。与其口径对应的是, 2019年企业实际含税售水成本2.61元/立方米,供水总成本为33.13亿元,收入与成本呈倒挂局面。
《广州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下称“听证方案”)写明,自2012年水价调整以来,受宏观经济自然增长、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调影响,企业运营成本仍有上升趋势。
2019年,自来水公司投资约64亿元建设的北部水厂(一期)及配套管、城中村改水等民生工程陆续投产,设施营运折旧、贷款利息等费用的计提提升供水成本,从2017年的28.45亿元升至2019年的33.13亿元,年均增幅7.75%。企业主营业务净利润(含售水及其他业务)也从2017年的1.44亿元降至2019年的-1.86亿元。考虑到仍有在建的城中村改水工程、供水服务到终端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等部分费用未计入2019年供水成本,加上企业计划“十四五”期间投资约百亿元新建西江中途泵站、改造高风险老旧管网等,可以预见未来供水成本仍将进一步上升。
广州市价格成本调查队于今年6月至8月对该公司2019年度供水成本进行监审,依法对不应计入定价成本和与供水业务不相关的部分予以剔除,对不合理的供水成本予以了核减。核定广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9年度供水定价总成本32.17亿元(不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下同),有效供水量14.31亿立方米,单位供水定价成本2.25元/立方米。
由于成本监审须遵循历史成本原则,2.25元/立方米中不包含2019会计年度账面未反映出的新增投入工程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及利息贷款。经自来水公司核算,新增项目未纳入2019年成本的金额为1.77亿元,引起供水成本增加约0.12元/立方米。
广州现行水价超过8年未调整
新快报记者从广州市发改委获悉,近三次广州自来水价格调整时间分别为2001年、2006年、2012年,相应调价周期分别为5年、5年、6年。2001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至每立方米0.9元,涨幅为28.6%。2006年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至每立方米1.32元,涨幅46.7%。
目前,广州实行的是自2012年5月21日开始执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标准,迄今已经超过8年。其中,第一、二、三阶梯用水量分别对应执行三级价格:1.98元/立方米、2.9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持有相关证件的广州户籍低收入居民家庭实行水价优惠: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仍按0.7元/立方米计收,超出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第一阶梯水价计收。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3.46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为20元/立方米。
两套方案提供比选
听证方案指出,秉持统筹兼顾共赢、激励约束并重、坚持市场化改革、保障兜底民生原则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市发改委提出2套方案供比选。
方案1
居民三级阶梯收费分别为 每立方米2.4元、3.6元、7.2元
方案一适度控制调价影响,以基本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需求为目标,按“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含税)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的要求,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0%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4元/立方米、3.6元/立方米、7.2元/立方米;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64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5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净资产利润率约9.39%。
方案2
居民三级阶梯收费分别为 每立方米2.56元、3.84元、7.68元
方案二充分运用调价空间,以全面满足供水企业“十四五”期间投建运营为目标,在合理盈利不超过净资产利润率12%的基础上,调整自来水价格。
居民生活用水三个阶梯水价标准分别为2.56元/立方米、3.84元/立方米、7.68元/立方米;新设居民合表水价标准为2.81元/立方米;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维持0.7元/立方米不变;非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调整为4.84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价格维持20元/立方米。整体净资产利润率约11.79%。
方案影响——
居民用水量在前两阶梯内 人均月增支均不到5元
方案将产生哪些影响?市发改委表示,居民用户中,用水量处于第一、第二阶梯水量的阶梯水价用户以及合表水价用户占比超九成。按居民用户的户均月用水量15.7立方米,户均用水3.2人测算,上述用户两套方案人均月水费增支均不到5元。用水量处于第三阶梯的阶梯水价用户水费影响较大,人均月水费增支约20元,或将调动该类用户加强设施维护管理,合理用水的积极性。
对非居民用户方面,两套方案中,非居民用户水费支出增幅分别为22.22%、28.4%,考虑到用水支出在总体经营成本中占比极低,预计方案对非居民用户实际影响有限。
特种用水价格、低收入居民优惠水价未作调整,特种用水用户与绝大部分低收入居民用水未受影响,仅人均月用水量超7立方米的低收入居民用水支出将小幅调高,影响轻微。
市发改委指出,居民、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涨幅总体属于广州历年调价中较低水平。
阶梯限额标准改变——
家庭用水超过4人 可申报调整阶梯收费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第一、第二阶梯水量基数上限每月26立方米、34立方米。《广州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提出,第一、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为每户每月20立方米、26立方米,划分成三级阶梯水量基数。
具体而言,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居民家庭用水户,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含20立方米)以下的部分为第一级水量,按核定的第一级阶梯水价收取水费。每户每月用水量20立方米至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二级水量,按第一级阶梯水价的1.5倍收取水费。每户每月用水量超过26立方米(不含26立方米)的部分为第三级水量,按第一级阶梯水价的3倍收取水费。
用水户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每户每月第一、第二级水量基数上限分别相应增加5立方米。
焦点问答
自来水价格是否只涨不跌?
市发改委:水价调整以成本为基础,随着城市人口增加,社会经济发展,广州城市供水事业仍需要持续投建及发展,供水成本为上行趋势,定价部门结合政策、城市供水发展需求制定价格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确保定价方案科学合理的基础上上调价格标准。
实际执行中,相关部门也会根据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需要,适时出台降价措施,如:2019年将营业性歌舞厅、沐足等用水由20元/立方米的特种用水调整为3.46元/立方米的非居民用水;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疫情期间,广州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原标准90%执行;2020年,培育托育产业,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等用水由非居民用水调整为居民用水价格。
此外,听证方案中的水价与水资源费(税)联动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均为双向调整,水价将根据联动公式或现实情况双向调整,调价方式并非只有上涨一种。
联系电话:83125917
电子邮箱:sfgwjgc@gz.gov.cn(请注明“听证会报名”或“反馈意见”)
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228号城投大厦10楼(广州市价格监测中心)来源:金羊网-新快报